最新公告
关于2017年第二次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三、四级教练员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的发放。根据三、四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请各市组织有关工作人员于7月20日至28日(星期六、日除外)在山东交通学院艺术楼三楼301办理准考证手续。
二、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于7月28日前报给山东交通学院。
三、理论考试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9:00—11:00,地点在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8号山东交通学院艺术楼。
联系人:安伟,电话:15069122595,邮箱:1150947259@qq.com。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