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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动车年审预约的条件:
      (一)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摩托车不需预约。
      (二)允许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或满后任一天内提出申请。车辆检验有效期可查看您的机动车行驶证副本。(如您的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1月,则您可以从2013年9月1日起申请网上预约机动车年审服务)。(机动车行驶证样版)
      (三)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预约的时间范围:
      (一)预约从第二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的年审服务。(如您在2013年9月1日可以预约9月2日~6日,9月9日~13日之间的机动车年审服务)
      (二)需要取消预约,至少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非工作日也可提出取消申请)
      (三)提供预约和取消预约服务的时间为每天5:30~23:30。
三、前往机动车检验机构年审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观干净整洁,各种灯具、仪表齐全有效。
      (二)车辆特征和技术参数与注册登记一致,无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不允许变更的情况。
      (三)车辆性能良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四)携带机动车年审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指南》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送检机动车如存在明显的漏油、漏水现象,或者轮胎胎面严重磨损(俗称“光头胎”)影响上线安全的,检验机构可以拒绝该车上线检测,该车的当次预约做作废处理。
      (二)如遇网络设备故障或雨雪等恶劣天气造成检验机构无法提供验车服务时,请您在看到通报时主动与检验机构联系《山东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定具体的到站时间,避免不必要的路途奔波。您也可在允许的时间内取消预约并重新选择其他检验机构进行预约。
      (三)如您预约的检验机构因违规行为受到暂停业务处理时,我们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您重新选择其他检验机构预约年审。
      (四)如您的车属于“黄标车”,请您注意不要选择“黄标车”限行范围内的检验机构,广州交警已开展对“黄标车”违反限行范围的严格执法。
五、免检车辆预约年审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和发生过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预约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总所、分所和大队违法处理室的受理窗口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也可以到我市邮政部门对外服务窗口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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